寫作是個人的事,還是集體的事呢?

 

寫作是個人的事,還是集體的事呢?

 

娜塔莉高柏在《心靈寫作》裡面說,寫作是公共行動。我一直以為,這在說的是,個人從事寫作,這個行動本身即具有一種公共性。公共性來自於,你所書寫的心靈可能並非僅僅屬於你個人,而或多或少具有與他人共通之處,即便不刻意這麼做,但僅是訴說自身便同時反映了相同處境之人的集體心靈。或者,個人關懷著每一位人類的生命狀態、存在本質,且透過書寫能引起讀者內心深處的共鳴、覺察,或誘發思考。也就是說,不論是自然而然地寫出了自身作為集體的一部分,還是刻意懷抱著主動發心、對他者的關懷去寫,兩者都使得書寫具有公共性,而不只是個人的事。

 

但是,或許我忽略了另一個面向。個人投入寫作的心靈本身,也並不是獨立存在的。他是能夠被其他心靈誘發,支持,回饋,支撐。而沒有其他心靈與之呼應時,會日漸枯竭,儘管勉強撐著,卻漸漸發不出聲音來。

我所說的並不是,你發出你的聲音,我也發出我的聲音,因為如此我們都不覺得孤單。也不是,你的聲音和我的聲音幾乎完全相同,我能不費吹灰之力就辨識出來,因此特別心安。而是,當我的聲音日漸微弱、甚至漸漸找不到發聲處時,因為你發出了聲音,我的聲音也重新回到我的體內。

那是一種互相依賴的狀態。

從起源處開始,就彼此相互依存。

 

就這點來說,寫作幾乎不可能不是集體性的。就跟人類是社會性的動物,無法獨自存活,大概是同一件事吧。

固然我們心靈的物質基礎,即肉身,是以個體為單位。以每個人的體表作為空間上的區隔,而有了獨立的你,獨立的我,獨立的他。但是,意識上的自我或心靈上的自我,乃至身體文化上的自我,其實都超越了體表的界線,與他人交融在一塊。所以在追求獨立的面向上,我們要費好大的力氣,把自己和他人分離開來,找到自己舒適自在的界線。而在共依存的面向上,卻也得練習放開界線,與他人交融。

失去力氣時,讓別人把他的力氣給你。有機會的時候,再換你把力氣給出去。

 

我慶幸我的練習來到了這個階段。練習容納他人的心靈進入自己內在孱弱虛無之處,探一探那裏有什麼,然後試著說。並不是只用我的口吻說,那更是一種集體的口吻,是一種大於我卻攜帶著我的存在。

 

能在拼命學習獨立之後,體會到依賴的必要性及本質上的不可避免,真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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