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歡
兩日課結束後,我睡了幾乎一整天。好累啊,週六去走吉露到阿禮,週日走高樹到禮納里,週一再走禮納里到吾拉魯滋,三天加起來40公里。都是非常舒服的路線,但真的好累啊,尤其多了一個課程帶領人和寫作引導者的身份,再怎麼試圖放鬆,心上都有一種壓力存在,這一點真的是功力還不夠。
可是啊,可是。好喜歡,真的,好喜歡。好喜歡走不動了,一屁股癱在公路邊樹蔭下,背靠著爬滿乾燥青苔的水泥山坡護欄,問夥伴到底如何更整合的接納自己的身心,哪怕身體不斷釋放衰亡的訊號?咀嚼著他分享的深刻哲理,嘆口氣背起背包,繼續走。好喜歡在發現自己竟然走錯路了、正中午要多繞一大圈時,嘔得半死但還是決定繼續走錯的那條路(都快走回完了豈有回頭的道理!)。大太陽下喘得不行,乾脆停下來,咬破半路撿來的熟芒果,吸允那酸甜的汁液,把流到手指上的也舔乾淨(步行了四小時之後的手當然沾附了薄薄的灰)。示弱,攔車,車上夫婦一聽到是徒步旅者,連忙找水,再轉頭問要不要來一杯保力達。示弱的甜美就是獲得休息的機會,體力恢復後,再攔車回頭接上跳過的路程,竟有一名從行軍中體悟到徒步美好的女子轉頭撿我,帥氣地轉著方向盤邊問我:「你們這樣走路,是不是一種回饋地球的方式呀?」她說,台灣真的好美。
這一次,讓我修正成,屏東真的好美。真的,我們這一期課程也不過走了六條路線,怎麼會每個地方都這麼美。
也好喜歡雨,喜歡終於步行走過三地門那狹窄的入口處,看隘寮溪寬廣的河床和山坡上的水門聚落像跳一首慢舞般,隨著我步行移動的位置變換而緩緩轉移相對的角度。喜歡爬上北葉那七十度斜坡時,騎著機車玩溜滑梯的少男少女臉上隱微露出的刺激神情,那沒喊出口的尖叫,以及前方踏板上站著的孩子歡快對我說嗨。整條路都被雨打濕了,在午後微弱的天光中反射出淡淡的光,像一面古老的鏡子。喘息著一步一步爬到山坡頂端時,三地門在對面的山頭安靜坐落。部落男人載著狗在雨中兜風,快意喊我上車。
更喜歡,第一個夜晚我們在紅酒微醺和徒步一天後沖澡放鬆的身體感中寫作,淚眼中有笑意,烈日中部落醇厚的人情盡在筆下;第二天下午我們在飽食一頓後強烈襲來的睡意中,和自己的意志力拔河,清醒的意識像高山的稜線,那麼窄,我們的筆和心智隨時要從這個地方墜落。真的,那是辛苦的寫作。每三分鐘一個呵欠,不斷問自己「我明明那麼想睡覺,到底為什麼現在要在這裡寫作!」的那種寫作。啊,可是,多麼值得回味啊。那是我們之間,不只靠心靈維繫,更有著徒步後繼疲憊又深邃的身體感共同堆疊起來的寫作。
翻開筆記本,看著凌亂的字跡,當時我自問的問題已經不再重要。徒步和寫作結合的意義到底是什麼?那意義不在於你寫出了什麼,而是你寫了。在長時間徒步,山、河、海、風、雲、樹流進你的身體裡,短暫住在我們裡面的那瞬間,你寫了。你試著跟流動在你身體裡的一切共同創作,因此往後你讀,永遠會嗅到那徒步期間萬物生靈沾染在你身上的氣味。我們的寫作,不是只出於自己的心靈,而是和我們所經歷、所經驗的一切同在,萬物透過我們一同發聲。
我好喜歡這樣的徒步,這樣的寫作。你知道,那跟完美根本一點關係也沒有。反而是灰頭土臉,一整個失去控制。可是,我好喜歡,我們就這樣走了,就這樣寫了。嗯,我喜歡。
這是用身體實踐的創作!真了不起!
回覆刪除我感受到強大的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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